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》提出的“制定国家残疾标准,建立残疾报告制度,加强信息收集、监测和研究”要求,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和中国残联总体工作部署,2009年4月20日,中国残联办公厅印发了《〈中国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〉国家标准制定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残联厅[2009]38号)。
为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,成立了中国残疾标准工作领导小组、工作组和专家组。中国残联党组书记、理事长王新宪任领导小组组长,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任领导小组副组长,领导小组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:相自成(中国残联理事、人事部主任)、陈新民(中国残联研究室主任)、张仪凤(中国残联组联部主任)、尤红(中国残联康复部主任)、许晓鸣(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主任)。专家组由视力、听力、言语、肢体、精神、智力等残疾标准专家组成,专家组组长由中国工程院院士、解放军总医院骨科研究所所长、博士生导师卢世璧担任。
《通知》要求2009年底前力争完成《中国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》国家标准制定、申报审批工作。《通知》还对工作组、专家组人员组成及工作目标、任务作了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。
来源:中国残联研究室



